根据2014年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印发《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每年一度的论文抽检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经研究生部会议讨论,特制订广州体育学院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的补充规定。
第一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范围必须是招生入学时确定的专业(或领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包括:体育学下的6个二级学科专业: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新闻传播学、休闲体育学;临床医学下1个二级学科专业:运动医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包括: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3个领域。
第二条: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需与研究方向相吻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在本领域中选题。
第三条:学位论文需要垮专业(或领域)选题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提交转专业(或领域)的申请,经过相关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教育部学信平台登记备案,同时补修获得转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学分。
第四条:在师生互选过程中,导师可以跨专业(或领域)指导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前提是导师愿意并且具有相关跨专业(或领域)的专业知识或研究经验。
以上规定自2014年开始执行,具体解释权在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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