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现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专家库报送材料的通知》,请各位符合该《通知》条件的技术职称人员填写好《专家简况表》(见附件)之后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于2007年12月5日之前发送到研究生部学位办(gtyxb@163.com),谢谢您的合作!
附:教育部学位中心文件:
《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报送材料的通知》
学位中心[2007]87号
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学位办便字071003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负责具体组织本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库的扩充、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专家范围
此次需报送信息的专家范围:各学位授予单位的专职教师中所有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副教授及相当职称及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
人事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人员(兼职人员等)不计在内;本单位专职教师在其他单位担任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由本单位填写注明。
二、报送内容的说明
为了提高专家评审和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本次专家信息库扩充需采集专家从事研究工作和指导研究生的学科领域等信息。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的范畴,最多可填写两个二级学科,其中一个作为主要从事的二级学科填写在“主研学科”栏中。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要居民个人身份证号,因此本次专家库建设需填写专家个人身份证号信息。